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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 下午试卷 案例
第 4 题
知识点 承建单位   电子政务   监理单位   检验   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系统运行   主体  
 
 
在某省重点大型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甲与承建单位乙签订了实施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丙承担项目全过程的监理任务。建设接近完成时,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应用系统开发完成后,承建单位乙完成了自查、自评工作,提交了由项目经理签字的《软件验收申请报告》,并将全部验收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实施过程中均按要求进行了检验和阶段验收,即同意了承建单位乙的验收申请。
[事件2]经过近两年的实施,项目主体工程己按照设计完成,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各类档案文件齐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甲要求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协助完成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问题:4.1   事件1中,承建单位乙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均存在不妥之处,请给出正确做法。
问题:4.2   针对事件2,作为监理工程师,请指出:
(1)电子政务建设项目验收分为哪两个阶段?
(2)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应由谁来组织?
问题:4.3   针对事件2,可由专家组负责开展竣工验收的先期基础性工作,请指出此过程重点检查的内容有哪些?




 
 
 
知识点讲解
· 承建单位
· 电子政务
· 监理单位
· 检验
· 建设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
· 系统运行
· 主体
 
        承建单位
        负责具体实施的承建方应该有自己的项目管理,监理方代表项目建设方对承建方提出的工程计划进行监督和协调,对一些关键点进行控制。这些关键点主要属于进度、资金及质量的范畴,但不能涉及管理细节。工程项目管理主要以承建方为主,并强调在项目中组织并制定相关计划。
        在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建方可能有多个,比如硬件提供商、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等。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专业化能促进生产效率和提高生产质量,故而承建方常常分解成一定的层次结构,如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从而使一部分人或企业专注于项目管理的科学化。
        从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从工程合同的角度来讲,他既要对建设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义务,所有的主合同都会限定总承包商可以分包的最大范围。总承包商只能将某些具体的工程施工分包给分包商,但不能分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不能期望通过分包逃避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作为分包商,一般情况下不与建设方直接发生合同关系。分包商只接受总承包商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它只对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内规定的责任并履行规定的义务。
        如果总承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则应该赔偿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并造成建设方对总承包商的罚款或制裁,则分包商应该赔偿总承包商的损失。分包商是从总承包商处按分包合同索回其应得部分的,如果总承包商无力偿还债务,则分包商也同样蒙受损失,因此分包商的利益通常与总承包商的利益密切相关。
 
        电子政务
        所谓电子政务,就是政府机构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因特网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电子政务的主要模式有4种,分别为G2G、G2E、G2B和G2C。
        (1)政府对政府(Government To Government,G2G):政府内部、政府上下级之间、不同地区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实现的电子政务活动。G2G模式是电子政务的基本模式,包括电子法规政策系统、电子公文系统、电子司法档案系统、电子财政管理系统、电子办公系统、电子培训系统和业绩评价系统等。
        (2)政府对公务员(Government To Employee,G2E):政府与公务员(即政府雇员)之间的电子政务,主要是利用Intranet建立起有效的行政办公和员工管理体系,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管理水平服务。G2E是政府机构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内部电子化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G2G、G2B和G2C电子政务模式的基础。
        (3)政府对企业(Government To Business,G2B):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电子政务,包括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税务、电子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和中小企业电子服务等。
        (4)政府对公民(Government To Citizen,G2C):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电子政务,是指政府通过电子网络系统为公民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教育培训服务、就业服务、电子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网络服务、公民信息服务、交通管理服务、公民电子税务和电子证件服务等。
 
        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方服务于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的建设方与承建方。接受建设方委托后,监理方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监督者,所执行的原则是使工程承包合同成为“平等条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和工程款支付的签认者,所执行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因此监理方是为双方的利益服务的,而不仅仅为委托方服务。
        根据工程监理的深入程度不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分为如下三种。
        (1)咨询式监理。只解答用户方就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其性质类似于业务咨询或方案咨询。这种方式费用最少,监理方的责任最轻,适合于对信息化有较好把握,并且技术力量较强的用户方采用。
        (2)里程碑式监理。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结束都设置一个里程碑,在里程碑到来时通知监理方进行审查或测试。一般来讲,这种方式比咨询式监理的费用要多,监理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里程碑的确定需要承建方的参与,或者说监理合同的确立需要开发方的参与,否则就会因对里程碑的界定不同而引起纠纷。
        (3)全程式监理。一种复杂的监理方式,不但要求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里程碑进行审查,还应该派相应人员全程跟踪并收集系统开发过程中的信息,不断评估承建方的开发质量和效果。这种方式费用最高,监理方的责任也最大,适合于那些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不太了解且技术力量偏弱的用户采用。
        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更合理地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并合理且客观地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监理由独立的第三方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来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这样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质量更能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监理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遵循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信息系统建设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即在确保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进度和投资。监理单位要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有关方面控制进行再控制,对承建单位项目控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有许多问题存在争议,双方都希望由第三方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及维护等各个阶段的效果都给予公正、恰当且权威的评价,这就需要监理单位来协调和保障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
        (3)由于建设单位在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普遍存在缺乏人才和经验不足的问题,实践证明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对于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和建设水平是无益的。通过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实施控制,并对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做出约束,是监理作用一个重要体现。
 
        检验
        检验(检查)包括测量、检查和测试等活动,目的是确定项目成果是否与要求相一致。检验可以在任何管理层次中开展,例如,一个单项活动的结果和整个项目的最后成果都可以检验。检验有各种名称,如复查、产品复查、审查及评审等。
        检查表(核对表)是常用的检验技术,检查表通常是由详细的条目组成的,用于检查和核对一系列必须采取的步骤是否已经实施的结构化工具,其具体内容因应用的不同而不同。检查表是一种有条理的工具,可简单可烦琐,语言表达形式可以是命令式,也可以是询问式。
        例如,下表是一个确认测试工具属性的检查表例子。
        
        一个确认测试工具属性的检查表例子
 
        建设单位
        建设方是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者,有时也是项目的最终使用者,是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全权代表,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投资额度、工程质量、投入使用时间和使用寿命直接关系着建设方的切身利益。虽然承建方、监理方与建设方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但由于建设方是投资方,掌握着项目的最终资源——决定了其他方为从属地位,所以说建设方对工程项目管理起着主导性作用。建设方加强和改善对项目的管理是从根本上实现项目按质如期完成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作为项目管理集体中的主要负责人,建设方的作用是阐明本项目的目标并确认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组织协调参与各方为此目标而通力合作,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做出决策。但在某些具体的项目管理事务中,建设方并不总是处于主要负责人的地位,还要作为裁判、支持者、服务员及督促员的角色。
 
        总监理工程师
        根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息系统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在监理执行过程中,监理单位取得建设单位书面意见后,可以调换总监理工程师人选。
        总监理工程师除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之外,还应具有相当高的业务技术水平、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其岗位职责如下。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给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并在实施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包括监理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及进度计划。
        (7)审查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查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查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一般来说,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建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机构管理。
        (6)实施、开发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建单位仍不采取改进措施,或者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力,还未有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的趋势。
        (7)隐蔽作业(指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中埋入墙内或地板下的部分)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
        (8)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9)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10)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没有授权证书的软件,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及使用盗版软件。
        (11)擅自允许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系统运行
               系统管理分类
               IT系统管理工作主要是优化IT部门的各类管理流程,并保证能够按照一定的服务级别,为业务部门(客户)高质量、低成本地提供IT服务。IT系统管理工作可以按照以下两个标准予以分类。
                      按系统类型分类
                      (1)信息系统,企业的信息处理基础平台,直接面向业务部门(客户),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数据仓库系统(Date Warehousing)、知识管理平台(KM)等。
                      (2)网络系统,作为企业的基础架构,是其他方面的核心支撑平台。包括企业内部网(Intranet)、IP地址管理、广域网(ISDN、虚拟专用网)、远程拨号系统等。
                      (3)运作系统,作为企业IT运行管理的各类系统,是IT部门的核心管理平台。包括备份/恢复系统、入侵检测、性能监控、安全管理、服务级别管理、帮助服务台、作业调度等。
                      (4)设施及设备,设施及设备管理是为了保证计算机处于适合其连续工作的环境中,并把灾难(人为或自然的)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包括专门用来放置计算机设备的设施或房间。
                      对IT资产(计算机设备、通信设备、个人计算机和局域网设备)的恰当的环境保护;有效的环境控制机制:火灾探测和灭火系统、湿度控制系统、双层地板,隐藏的线路铺设、安全设置水管位置,使其远离敏感设备、以及不间断电源和后备电力供应等。
                      按流程类型分类
                      (1)侧重于IT部门的管理,从而保证能够高质量地为业务部门(客户)提供IT服务。这一部分主要是对公司整个IT活动的管理,包括IT财务管理、服务级别管理、IT资源管理、能力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新系统转换、系统评价等职能。
                      (2)侧重于业务部门的IT支持及日常作业,从而保证业务部门(客户)IT服务的可用性和持续性。这一部分主要是业务部门IT支持服务,包括IT日常作业管理、帮助服务台管理、故障管理及用户支持、性能及可用性保障等。
                      (3)侧重于IT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建设企业的局域网、广域网、Web架构、Internet连接等。
               系统管理规范化
               系统管理的规范化涉及到人员职责、操作流程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并进行有效的标准化。企业IT部门除了IT部门组织结构及职责之外,还应该详细制定各类运作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日常作业调度手册、系统备份及恢复手册、性能监控及优化手册、输出管理手册、帮助服务台运作手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终端用户计算机使用制度等与用户息息相关的IT支持作业方面的规范制度。此外,还包括服务级别管理手册、安全管理制度、IT财务管理制度、IT服务计费及成本核算、IT资源及配置管理、新系统转换流程、IT能力规划管理等由IT部门执行的以提供高质量IT服务为目的的管理流程。
               系统运作报告
               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操作、非正常操作、故障、性能监控、安全审计等信息,应该实时或随后形成系统运作报告,并进行分析以改进系统管理水平。
               是否有流程保证对所有不属于标准操作的操作性问题给予记录(在问题管理系统内)、分析和及时处理?
                      系统日常操作日志
                      系统日志应该记录足以形成数据的信息,为关键性的运作提供审核追踪记录,并且保存合理的时间段。利用日志工具定期对日志进行检查,以便监控例外情况并发现非正常的操作、未经授权的活动、作业完成情况、存储状况、CPU、内存利用水平等。
                      性能/能力规划报告
                      企业需要了解其IT能力能否满足其业务需要,因此它需要了解系统性能、能力和成本的历史数据,定期形成月度、年度性能报告,并进行趋势分析和资源限制评估,在此基础之上增加或调整其IT能力。
                      性能监控工具应该主动地监控、测量和报告系统的性能,包括平均响应时间、每日交易数、平均无故障时间、CPU、存储器等的使用状况、网络性能等,从而可以有预见性地响应变化的业务需求。
                      故障管理报告
                      企业应定期产生有关问题的统计数据,这些统计数据包括:事故出现次数、受影响的客户数、解决事故所需时间和成本、业务损失成本等,可以供管理层对反复发生的问题进行根本原因的分析,并寻找改进的机会。
                      另外,对于每次故障处理应该进行数据记录、归类,作为基础,它应包括以下内容。
                      .目录,确定与故障相关联的领域,比如硬件、软件等。
                      .影响度,故障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
                      .紧迫性,故障需要得到解决的紧急程度。
                      .优先级,综合考虑影响度、紧迫性、风险和可用资源后得出的解决故障的先后顺序。
                      .解决方法,故障解决的流程、处理方法。
                      这样有利于使用知识管理系统来协助解决问题。
                      安全审计日志
                      为了能够实时监测、记录和分析网络上和用户系统中发生的各类与安全有关的事件(如网络入侵、内部资料窃取、泄密行为等),并阻断严重的违规行为,就需要安全审计跟踪机制来实现在跟踪中记录有关安全的信息。审计是记录用户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所有活动的过程,它是提高安全性的重要工具。
                      审计记录应包括以下信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引发事件的用户;事件的类型;事件成功与否。常见的审计记录可能包括:活动的用户账号和访问特权;用户的活动情况,包括可疑的行为;未授权和未成功的访问企图;敏感命令的运行等。
                      系统运作报告使对IT的整个运行状况的评价得以实现,IT报告应具备涵盖所有IT领域的关键业绩指标,例如风险及问题、财务状况、系统利用率、系统性能、系统故障时间、服务级别执行情况、安全审计等,这也为IT运作绩效的改进提供了基础。
 
        主体
        主体是客体的操作实施者。实体通常是人、进程或设备等,一般是代表用户执行操作的进程。比如编辑一个文件,编辑进程是存取文件的主体,而文件则是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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