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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题      
  知识点:   不构成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合理使用行为   著作权
  关键词:   著作权   著作        章/节: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10)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需支付报酬,使用其作品。
 
 
  A.  合理使用
 
  B.  许可使用
 
  C.  强制许可使用
 
  D.  法定许可使用
 
 
 

 
  第14题    2018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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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软件程序员接受一个公司(软件著作权人)委托开发完成一个软件,三个月后又接受另一公司委托开发功能类似的软件,此程序员仅将..
 
   知识点讲解    
   · 不构成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合理使用行为    · 著作权
 
       不构成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合理使用行为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规定,获得使用权或使用许可权(视合同条款)后,可以对软件进行复制而无须通知著作权人,也不构成侵权。对于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享有复制与修改权。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使用的需要将软件装入计算机,为了存档也可以制作复制品,为了把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时也可以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复制品和修改后的文本不能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超过以上权利,即视为侵权行为。区分合理使用与非合理使用的判别标准一般有以下几个。
        (1)软件作品是否合法取得。这是合理使用的基础。
        (2)使用目的是非商业营业性。如果使用的目的是为商业性营利,就不属合理使用的范围。
        (3)合理使用一般为少量的使用。所谓少量的界限,根据其使用的目的以行业惯例和人们一般常识所综合确定。超过通常被认为的少量界限,即可被认为不属合理使用。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的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5种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转让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和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
        (1)著作权属于公民。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任何限制,永远属于保护范围。而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死亡后,著作权依照继承法进行转移。
        (2)著作权属于单位。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若50年内未发表的,不予保护。但单位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单位享有。
        当第三方需要使用时,需得到著作权人的使用许可,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是否专有使用,许可的范围与时间期限,报酬标准与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若合同未明确许可的权力,需再次经著作权人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期满时可以续签。
        对于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而言,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其他著作权。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个作品或说明某一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和美术馆等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及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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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在手机中做本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