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知识路径: > 标准化、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
相关知识点:6个
|
|
|
|
|
(1)独立创作。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创作,任何复制或抄袭他人开发的软件都不能获得著作权。软件开发的思想、概念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用了他人软件作品的逻辑步骤的组合方式,则对他人软件构成侵权。
|
|
|
(2)可被感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作者创作思想在固定载体上的一种实际表达。如果作者的创作思想未表达出来或不可以被感知,就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软件必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
|
|
(3)逻辑合理。受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具备合理的逻辑思想,并以正确的逻辑步骤表现出来。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