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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设计是衡量多媒体应用系统的一个标准。所谓界面友好,一方面体现在屏幕画面的美观程度上,另一方面体现在人机交互的便捷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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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设计出优美、富有吸引力的界面,必须遵循人体的自然感觉。在设计过程中,要把握与人体自然感觉有关的诸多因素,如结构性、合理性、一致性、对比性、协调性、平衡性、交互性、趣味性等,以便增强界面的气氛、增加吸引力、突出重点、提高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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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设计应该有结构和层次,避免在同一个界面上堆积过多内容。使用不同的界面安排不同的知识,可突出不同的分主题,有利于用户快速理解和接收界面所包含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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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内容时所采用的媒体方式应具有合理性。媒体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要根据不同的需要而定。如字符较擅长于内容细节的表达,数字更适合于精确程度的描述,反映数据变化趋势和特性的可选择图形,而场景和活动的再现最好使用多媒体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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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多界面的设计,在内容表达、风格、布局、位置、色调、操作方式等方面应一致,统一的模式便于用户快速掌握使用方法。应使设计的所有界面围绕着同一个主题,使用具有共性的对象或反复使用同形对象,使画面产生共同的风格,具有整体统一和协调的感觉。例如,在所有界面中添加具有同样特征的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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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度主要体现在大小对比、明暗对比、粗细对比、几何形状对比、质感对比、位置对比、多重对比等方面。利用对比度的适当搭配,可以突出重点、吸引人的视线。例如,明暗对比是色感中最基本的要素,明亮的物体往往在暗色背景中显得非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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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性主要体现在主与从、动与静、出与入、统一与协调等方面。主次搭配,以次托主:主从关系是界面设计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如果主次不分明则会令人无所适从,而主角过强反而会显得庸俗,如果主次倒置则会影响系统所要达到的目标。动静结合,更具吸引力:在界面中,静态部分常指按钮、菜单、文字说明等,动态部分包括动态的画面和事物的变化过程。入与出彼此呼应会产生一定的艺术效果,入点和出点要注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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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是否平衡非常重要,平衡程度与角色、中心、位置、布局、方向、角度、色调等都有关系,平衡的画面能给人一种平稳、舒服的感觉。例如,对象在场景上的位置平衡要考虑上下、左右和高低等多种因素。一般来讲,遵循对称原则能使人产生规则庄重感,但缺乏活泼感,而非对称方式往往可以带来更多的艺术感。例如,一张照片上人物的最佳水平位置不在中央,而在靠左或右的三分之一处。界面的设计常采用非绝对对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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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界面是用户和多媒体系统交互的基础,交互性是计算机多媒体系统区别于传统多媒体系统的一大特点。适当地设计交互功能能使用户更加自主地使用多媒体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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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分割点(也称黄金比例)是界面设计中常用的方法。设计物体的长度、宽度、高度及其形式和位置时,如果能参照黄金比例,就能产生特有的稳定和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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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是一种突出重点的方法。在界面中适当加入一些变化方式,就会产生强调的效果。同时,强调也可以增加界面的活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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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与扩散是一种突显界面布局的方法。集中是指吸引注意力的表达方式,常用于突出中心部位的界面布局。而扩散型的界面编排方式更具有现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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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态的意象可以突出界面的意识形态。界面可以具有各种形态,例如,通常感觉锐角的三角形有锐利、鲜明感,圆形似有温和柔弱之感。多媒体界面可以设计成不规则的意识形态,以表达抽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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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性可以根据内容匹配角色。例如,标题和正文的大小比例、颜色的搭配和位置布局。悬殊的变化比例可以增加界面的活泼程度,但也需要考虑视觉的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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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感有助于用户迅速熟悉系统并掌握操作方法。设计一个多媒体应用系统时,使某些角色按一定规则重复出现或排列就会产生规律感。例如,当鼠标在具有转跳功能的按钮或对象上悬浮时,总能得到“手形”图案或“文本”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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