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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路径: > 计算机系统基础知识 > 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 标准化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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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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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standard)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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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standardization)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以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促进技术合作,促进最大社会效益为目的,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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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涉及的范围包括生产、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具有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以及需要建立统一技术要求的各个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凡具有多次重复使用和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产品,以及各种定额、规划、要求、方法和概念等,都可称为标准化的对象。如产品的品种、规格、形式;包装的尺寸、材质、样式;信息表示、信息处理技术;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操作方法和抽样方法等;量值、单位、术语、符号、代码、标志;市场调查、研制开发、物资采购、加工工艺、质量控制、质量检验、销售、售后服务等各阶段的管理事项,等等。标准化对象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标准化的具体对象,即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事物;另一类是标准化的总体对象,即各种具体对象的全体所构成的整体,通过它可以研究各种具体对象的共同属性、本质和普遍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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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产物,其目的和作用都是通过制定和贯彻具体的标准来体现的。标准化不是一个孤立的事物,而是一个活动过程。标准化活动过程一般包括标准产生(调查、研究、形成草案、批准发布)子过程、标准实施(宣传、普及、监督、咨询)子过程和标准更新(复审、废止或修订)子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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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标准为适应不同的要求从而构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为便于研究和应用的目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属性将标准进行分类。通常可从标准适用范围、标准的性质、标准的对象和作用以及根据法律的约束性进行分类。本书仅介绍根据标准制定的机构和标准适用的范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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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准制定的机构和标准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区域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机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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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以及ISO出版的《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KWIC Index)》中收录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各国可以自愿采用,不强制使用,但由于国际标准集中了一些先进工业国家的技术经验,各个国家为外贸上的利益和本国利益考虑往往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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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标准(National Standard)。国家标准是由政府或国家级的机构制定或批准的、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标准,是一个国家标准体系的主体和基础,国内各级标准必须服从且不得与之相抵触。常见的国家标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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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也称地区标准,泛指世界上按地理、经济或政治划分的某一区域标准化团体所通过的标准。它是为了某一区域的利益建立的标准。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PASC)、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亚洲标准咨询委员会(ASAC)、非洲地区标准化组织(ARSO)等地区组织所制定和使用的标准都是区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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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标准(Specialized Standard)。由行业机构、学术团体或国防机构制定,并适用于某个业务领域的标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GJB)、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IEEE)、美国国防部标准(Department Of Defense-Standards,DOD-S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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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标准(Company Standard)。由企业或公司批准、发布的标准,某些产品标准由其上级主管机构批准、发布。例如,美国IBM公司通用产品部(General Products Division)1984年制定的“程序设计开发指南”,仅供该公司内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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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类。这4类标准主要是适用的范围不同,不是标准技术水平高低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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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ISO的代号和编号的格式为:ISO+标准号+[杠+分标准号]+冒号+发布年号(方括号中的内容可有可无)。例如,ISO 8402:1987和ISO 9000-1:1994是ISO标准的代号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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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代号(4位数)组成。例如,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 XXXXX-XXXX;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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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及标准发布年代号(4位数)组成。已正式公布的行业代号有QJ(航天)、SJ(电子)、JB(机械)和JR(金融系统)等。例如,航天强制性标准编号:QJ XXXX-XXXX;航天推荐性标准编号:QJ/T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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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地方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代号(4位数)三部分组成。其中,地方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如北京市11、天津市12、上海市31等)组成。例如,北京市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号:DB11 XXX-XXXX;北京市的推荐性地方标准编号:DB11/T 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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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的编号由企业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代号(4位数)组成。其中,企业标准的代号由汉语大写拼音字母Q加斜线再加企业代号组成,企业代号可由大写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用组成。企业标准一经制定颁布,即对整个企业具有约束性,是企业法规性文件,没有强制性企业标准和推荐性企业标准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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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所制定的标准,以及ISO出版的《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KWIC Index)》中收录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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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先进标准是指国际上有权威的区域性标准;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和通行的团体标准;包括知名企业标准在内的其他国际上公认的先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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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应按国家标准GB161的规定编写。根据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非等效采用。采用程度符号缩写字母表示,等同采用idt或IDT表示,等效采用eqv或EQV表示,非等效采用neq或NEQ表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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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等同采用:GB XXXX—XXXX(idt ISO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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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等效采用:GB XXXX—XXXX(eqv ISO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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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等效采用:GB XXXX—XXXX(neq ISO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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