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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逻辑结构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有结构的记录式文件,它是由一个以上的记录构成的文件,故又称为记录式文件;二是无结构的流式文件,它是由一串顺序字符流构成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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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录式文件中,所有的记录通常都是描述一个实体集的,有着相同或不同数目的数据项,记录的长度可分为定长和变长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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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长记录:指文件中所有记录的长度相同。所有记录中的各个数据项都处在记录中相同的位置,具有相同的顺序及相同的长度,文件的长度用记录数目表示。定长记录的特点是处理方便,开销小,它是目前较常用的一种记录格式,被广泛用于数据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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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长记录:指文件中各记录的长度不相同。这是因为:一个记录中所包含的数据项数目可能不同,如书的著作者、论文中的关键词;数据项本身的长度不定,如病历记录中的病因、病史,科技情报记录中的摘要等。但是,不论是哪一种结构,在处理前每个记录的长度是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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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体为字节流,不划分记录。无结构的流式文件通常采用顺序访问方式,并且每次读/写访问可以指定任意数据长度,其长度以字节为单位。对于流式文件访问,是利用读/写指针指出下一个要访问的字符。可以把流式文件看作是记录式文件的一个特例。在UNIX系统中,所有的文件都被看作是流式文件,即使是有结构的文件,也被视为流式文件,系统不对文件进行格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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