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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路径: >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知识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依据 > 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的基本内容 > 监理相关法规 > 监理单位资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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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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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申请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评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申请丙级资质的评审。没有设置评审机构的可以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或其他省市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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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合格后,申请单位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其中,甲级、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获得监理资质的单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颁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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