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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路径: >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知识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依据 > 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的基本内容 > 监理相关法规 > 项目经理资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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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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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印制。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持有者,自领取合格证起两年内未获得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培训合格证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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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两年对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进行一次年审。年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及不在岗三种。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项目经理资质的年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国高级项目经理和资深项目经理资质的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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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年审结论为“不合格”或“不在岗”者,降低其资质等级一级。连续两次年审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其资质。连续两次年审结论为“不在岗”者,需重新申请资质。逾期不参加年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对于弄虚作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个人和相关单位,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质证书,并在4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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