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测试
考试要求: 掌握     
知识路径:  > 嵌入式系统的项目开发与维护知识  > 嵌入式系统软件测试  > 嵌入式软件测试技术  > 测试类型


 
       系统测试的对象是完整的、集成的计算机系统(CS),重点是新开发的配置项的集合。系统测试的目的是在真实系统工作环境下检验完整的软件配置项能否和系统正确连接,并满足系统/子系统设计文档和软件开发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可根据软件系统的重要性、安全性关键等级等对如下技术要求内容进行剪裁,但必须说明理由。系统测试一般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应按系统/子系统设计说明的规定,逐项测试系统的功能、性能等特性。
       (2)系统的每个特性应至少被一个正常测试用例和一个被认可的异常测试用例所覆盖。
       (3)测试用例的输入应至少包括有效等价类值、无效等价类值和边界数据值。
       (4)应测试系统的输出及其格式。
       (5)应测试配置项之间及配置项与硬件之间的所有接口。
       (6)应在边界状态、异常状态或在人为设定的状态的运行条件下,测试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7)应测试系统的安全性和数据访问的安全保密性。
       (8)应测试系统的全部存储量、输入/输出通道的吞吐能力和处理时间的余量。
       (9)应按系统或子系统设计文档的要求,对系统的功能、性能进行强度测试。
       (10)应测试人机交互界面提供的操作和显示界面,包括用非常规操作、误操作、快速操作测试界面的可靠性。
       (11)应测试设计中用于提高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方案,如结构、算法、容错、冗余、中断处理等。
       (12)对安全性关键的系统,应对其进行安全性分析,明确每一个危险状态和导致危险的可能原因,并对此进行针对性的测试。
       (13)对有恢复或重置功能需求的系统,应测试其恢复或重置功能和平均恢复时间,并且对每一类导致恢复或重置的情况进行测试。
       (14)对软件系统的安装性进行测试。
       (15)对不同的实际问题应外加相应的专项测试。
       系统测试一般由软件的需方组织,由独立于软件开发的组织实施。系统测试一般应采用黑盒测试方法。
       系统测试完成后形成的文档包括:系统测试计划;系统测试说明;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测试记录;系统测试问题报告。
       可根据需要对上述文档及文档的内容进行裁剪。
 

更多复习资料
请登录电脑版软考在线 www.rkpass.cn

京B2-20210865 | 京ICP备20200400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051号 | 营业执照
 Copyright ©200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软考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