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和名字的作用域
考试要求: 掌握     
知识路径:  > 嵌入式系统软件基础知识  > 嵌入式系统程序设计  > 嵌入式程序设计语言  > 嵌入式C/C++程序设计要求  > C程序设计基础  > C程序基础  > 基本数据类型


 
       在C程序中使用的变量名、函数名、标号以及用户定义数据类型名等统称为标识符。除库函数的函数名由系统定义外,其余都由用户自定义。
       C语言的标识符一般应遵循如下的命名规则:
       .标识符必须以字母a~z、A~Z或下画线开头,后面可跟任意个字符,这些字符可以是字母、下画线和数字,其他字符不允许出现在标识符中;
       .标识符区分大小写字母;
       .标识符的长度在C89标准中规定31个字符以内,在C99标准中规定63个字符以内;
       .C语言中的关键字(保留字)有特殊意义,不能作为标识符;
       .标识符最好使用具有一定意义的字符串,便于记忆和理解。变量名一般用小写字母,用户自定义类型名的开头字母大写。
       通常来说,一段程序代码中所用到的名字并不总是有效和可用的,而限定这个名字的可用性的代码范围就是这个名字的作用域。同一个名字在不同的作用域可能表示不同的对象。
       C程序中的名字有块作用域、函数作用域、函数原型作用域和文件作用域之分,作用域可以是嵌套的。
       一般情况下,尽可能将变量定义(声明)在最小的作用域内,并且为其设置初始值。
 

更多复习资料
请登录电脑版软考在线 www.rkpass.cn

京B2-20210865 | 京ICP备20200400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051号 | 营业执照
 Copyright ©200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软考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