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的代号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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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地方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如北京市11、天津市12、上海市31等),再加上斜线T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不加斜线T为强制性地方标准,表示方法如下。
       .强制性地方标准:DB××。
       .推荐性地方标准:DB××/T。
       (2)地方标准的编号。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地方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代号(4位数)3部分组成,表示方法如下。
       .强制性地方标准:DB×××××—××××。
       .推荐性地方标准:D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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