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
考试要求: 了解     
知识路径:  > 信息化和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 软件著作权主体与客体、权利内容、权利归属、侵权责任、分析侵权行为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计算机著作权以及有关权益的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侵犯著作权发生的后果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侵犯计算机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即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当作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
       (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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