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
被考次数: 3次
被考频率: 中频率
答错率:    61%
知识难度:
考试要求: 掌握     
知识路径:  > 立项管理  > 立项管理内容  > 招投标  > 招投标的主要过程和活动  > 项目招投标


本知识点历年真题试卷分布
>> 试题列表    
 

 
       项目招标方式一般有两种,即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公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更多复习资料
请登录电脑版软考在线 www.rkpass.cn

京B2-20210865 | 京ICP备20200400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051号 | 营业执照
 Copyright ©200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软考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