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锁协议
考试要求: 掌握     
知识路径:  > 计算机系统综合知识  > 数据库系统  > 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类型、结构和性能评价  > 数据库的控制功能  > 并发控制


 
       在多个事务并发执行的系统中,主要采取封锁协议来进行处理。
       (1)一级封锁协议:事务T在修改数据R之前必须先对其加X锁,直到事务结束才释放。一级封锁协议可防止丢失更新,并保证事务T是可恢复的,但不能保证可重复读和不读脏数据。
       (2)二级封锁协议:一级封锁协议加上事务T在读取数据R之前先对其加S锁,读完后即可释放S锁。二级封锁协议可防止丢失更新,还可防止读脏数据,但不能保证可重复读。
       (3)三级封锁协议:一级封锁协议加上事务T在读取数据R之前先对其加S锁,直到事务结束才释放。三级封锁协议可防止丢失更新、防止读脏数据与数据重复读。
       (4)两段锁协议:所有事务必须分两个阶段对数据项加锁和解锁。其中,扩展阶段是在对任何数据进行读、写操作之前,首先要申请并获得对该数据的封锁;收缩阶段是在释放一个封锁之后,事务不能再申请和获得任何其他封锁。若并发执行的所有事务均遵守两段封锁协议,则对这些事务的任何并发调度策略都是可串行化的(可以避免丢失更新、不可重复读和读脏数据问题)。遵守两段封锁协议的事务可能发生死锁。
       所谓封锁的粒度即是被封锁数据目标的大小,在关系数据库中封锁粒度有属性值、属性值集、元组、关系、某索引项(或整个索引)、整个关系数据库、物理页(块)等几种。
       封锁粒度小则并发性高,但开销大;封锁粒度大则并发性低,但开销小。综合平衡照顾不同需求以合理选取适当的封锁粒度是很重要的。
 

更多复习资料
请登录电脑版软考在线 www.rkpass.cn

京B2-20210865 | 京ICP备20200400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051号 | 营业执照
 Copyright ©200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软考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