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责任及变更或撤销
被考次数: 1次
被考频率: 低频率
答错率:    29%
知识难度:
考试要求: 掌握     
知识路径:  >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知识  > 合同管理  > 合同的概念


本知识点历年真题试卷分布
>> 试题列表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无论合同是否订立,订立的合同是否成立,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如果由于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订立的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被撤销的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更多复习资料
请登录电脑版软考在线 www.rkpass.cn

京B2-20210865 | 京ICP备20200400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2051号 | 营业执照
 Copyright ©200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软考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