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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 48 题
知识点 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 保密  
章/节 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11) 并经权利人釆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A.  新颖性
 
  B.  实用性
 
  C.  前瞻性
 
  D.  创造性




 
 
相关试题     知识产权 

  第13题    2014年上半年  
甲、乙软件公司2012年7月12日就其财务软件产品分别申请“清山”和“青山”商标注册。两财务软件产品相似,且甲、乙软件公司第一次使用时间均..

  第12题    2014年上半年  
利用(12)可以保护软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11题    2016年上半年  
以下知识产权中,(11)的保护期限是可以延长的。

 
知识点讲解
· 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1)采用不正当的市场交易手段: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相同或相近的名称、包装,混淆消费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在商品上伪造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产地等信息,从而达到损害其他经营者的目的。
        (2)利用垄断的地位,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利用政府职权,限定商品购买,以及对商品实施地方保护主义。
        (4)利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
        (5)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和产地等进行误导性的虚假宣传。
        (6)以低于成本价进行销售,以排挤竞争对手。不过对于鲜活商品、有效期将至的积压产品的处理,以及季节性降价,清债、转产和歇业等原因进行的降价销售均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7)搭售违背购买者意愿的商品。
        (8)采用不正当的有奖销售。例如谎称有奖,却是内定人员中奖,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产品,或者奖金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9)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对手商誉。
        (10)串通投标,排挤对手。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商业秘密进行了保护,如果存在以下行为的,则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别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约定,披露、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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