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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 上午试卷 综合知识
第 63 题
知识点 承建单位   构件  
关键词 采购   构件  
章/节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念  
 
 
承建单位采购原材料、配构件、设备、软件等之前应向(63)申报。
 
  A.  业主代表
 
  B.  监理工程师
 
  C.  材料工程师
 
  D.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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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题    2021年下半年  
在软件测试阶段中,()不应由承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第25题    2025年上半年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顺序正确的是:()。
①选择监理单位
②三方会议
③签订监理合同
④组建监理项目组
⑤编制监理计划

  第54题    2023年下半年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四控、三管、一协调",其中的"四控"内容不包括( )。

 
知识点讲解
· 承建单位
· 构件
 
        承建单位
        负责具体实施的承建方应该有自己的项目管理,监理方代表项目建设方对承建方提出的工程计划进行监督和协调,对一些关键点进行控制。这些关键点主要属于进度、资金及质量的范畴,但不能涉及管理细节。工程项目管理主要以承建方为主,并强调在项目中组织并制定相关计划。
        在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建方可能有多个,比如硬件提供商、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等。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专业化能促进生产效率和提高生产质量,故而承建方常常分解成一定的层次结构,如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从而使一部分人或企业专注于项目管理的科学化。
        从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从工程合同的角度来讲,他既要对建设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义务,所有的主合同都会限定总承包商可以分包的最大范围。总承包商只能将某些具体的工程施工分包给分包商,但不能分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不能期望通过分包逃避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作为分包商,一般情况下不与建设方直接发生合同关系。分包商只接受总承包商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它只对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内规定的责任并履行规定的义务。
        如果总承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则应该赔偿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并造成建设方对总承包商的罚款或制裁,则分包商应该赔偿总承包商的损失。分包商是从总承包商处按分包合同索回其应得部分的,如果总承包商无力偿还债务,则分包商也同样蒙受损失,因此分包商的利益通常与总承包商的利益密切相关。
 
        构件
        构件(组件)是一个功能相对独立的具有可重用价值的软件单元。在面向对象方法中,一个构件由一组对象构成,包含了一些协作的类的集合,它们共同工作来提供一种系统功能。
        可重用性是指系统和(或)其组成部分能在其他系统中重复使用的程度。软件开发的全生命周期都有可重用的价值,包括项目的组织、软件需求、设计、文档、实现、测试方法和测试用例,都是可以被重复利用和借鉴的有效资源。可重用性体现在软件的各个层次,通用的、可复用性高的软件模块往往已经由操作系统或开发工具提供,如通用库、标准组件和标准模板库等,它们并不需要程序员重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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