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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内容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各项合同条款。一般情况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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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即卖方的义务与买方的权利相对应,买方的义务与卖方的权利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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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需要说明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拒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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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变更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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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约定违约金或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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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质量的要求、卖方提交阶段性及最终成果的期限、当事人之间的其他协作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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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法律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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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标准:清晰地规定质量验收标准对双方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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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约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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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合同中需要进一步详细说明的内容可以用合同附件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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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证: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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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就是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满足各自的需要,通过协商而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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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调研并收集资料,确定谈判目标、时间和地点,组建谈判小组,制订谈判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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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摸底阶段:在谈判前须先陈述双方有关情况,如各自的期望、彼此的观点、成交的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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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因条款的不完备或歧义而引起合同纠纷,系统集成商应认真审阅建设单位拟订的合同条款。除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其他合同条款都应与建设单位在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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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应具体订明规格、型号和适用的标准等,避免合同订立后因为适用标准是采用国家、地方、行业还是其他标准等问题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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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中需要变更、转让和解除等内容也应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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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有附件,对于附件的内容也应精心准备,并注意保持与主合同一致,不要相互之间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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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既有投标书,又有正式合同书、附件等包含多项内容的合同,要在条款中列明适用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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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合同纠纷,保证合同订立的合法性、有效性,当事人可以将签订的合同拿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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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不明确的情况,应当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此不能明确有关条款的含义,那就要用《合同法》中的标准来确定当事人的义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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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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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的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丢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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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最好在诉讼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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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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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关于处理各种条款不明情况的法定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的,不管对谁有利和不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当然,最好还是把合同条款定得明确且严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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