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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客体是指经济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电子商务法律主体相互之间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形成了相应的法律关系,这种经济目的就是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有的是为了取得一定的财物,有的是为了提供一定的劳务或者完成一定的工作,有的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智力成果。因此,按照这样的标准,可以将电子商务法律客体分为三种常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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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电子商务法律客体是与电子商务活动有直接关系的物,包括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但不同于传统商务活动中的商品,这里的物通过网络实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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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这类法律客体指的是网上的商务行为,包括上传、下载行为,发布广告行为,拍卖行为,招标与投标,信息服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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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的智力成果和无形财产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不断积累而形成的,包括企业商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与专有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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