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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路径: > 信息工程项目管理知识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念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概念 > 监理基础 > 监理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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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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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项目投标之前,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未能准确估计监理工作量、监理费用和监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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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了揽到监理合同,对委托单位的苛刻要求随意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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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行为都会使监理单位日后陷入困境,所签订的监理合同实际上很难执行。监理单位往往会减少监理人员,使用较低资质的监理人员,或让一个监理人员同时监理多个项目。这样很容易使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最终导致监理项目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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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之前仔细研究监理招标文件及全部附件,了解建设单位的资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确认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和资金来源。要明确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和具体要求,明确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目标、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和监理依据,准确估计监理工作量、监理费用和监理风险,并将其写入《监理投标书》和《监理大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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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订监理合同之前,对委托单位提出的合同文本要仔细推敲。对重要问题要慎重考虑,尽量争取对风险较大和过于苛刻的条款做出适当调整,不接受明显不能完成、无利可图和显失公平的委托合同。万一由于事先考虑不周,签订了对自身不利的合同,也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即使自己受些损失,也不能降低监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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