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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定律”是关于网络最早也是被人们最广泛认知的一个定律。1965年,戈登·摩尔(Gordon Moore)在名为Electronics的杂志上发表论文《让集成电路填满更多的组件》,预言当价格不变时,计算机半导体芯片上集成的晶体管数量和电阻数量将会每12个月增长一倍,性能也会提升一倍。随着芯片的逐渐强大,计算机的功能将不再局限于数据的存储和计算,可能会产生家庭计算机和便携式个人电子互联设备,可能应用于汽车的自动控制等诸多方面,融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传统产业、就业、生活方式都会发生改变,这就是最初的“摩尔定律”。十年之后,摩尔又向IEEE组织提交论文,根据实际的发展状况对“摩尔定律”进行了修正,基于对成本上涨的考虑,将原来芯片上晶体管和电阻数量的增长速度由“每12个月增长一倍”修改为“每24个月增长一倍”,而后来被大部分人所接受的速度为“大约每18个月增长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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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定律”首先是以一种预言的形式提出,与物理定律与数学定律不同,没有经过很严密计算,但后来互联网络的发展状况却可以很好地印证其正确性。“摩尔定律”揭示信息技术进步速度的同时,还预测了互联网络未来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有着深远的意义。但由于该定律提出时,信息技术刚刚进入起步阶段,芯片的生产和销售也都不发达,能取得的资料非常有限,致使其本身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摩尔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在1995年参加SPIE的一次会议时就提到,“摩尔定律”的一个重要假设——成本同比下降,在信息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很可能会失效,随着成本的增加,当投入成本超过收入时,“摩尔定律”会达到它的极限。虽然“摩尔定律”正在逐渐接近着它的极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引领了互联网络和半导体技术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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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德定律”,是由被誉为数字时代三大思想家之一的乔治·吉尔德(George Gilder)提出。1996年,吉尔德预言未来25年的时间里,互联网主干网的带宽的增长速度将会达到每六个月增长一倍,远大于摩尔定律预测的芯片上半导体的增长速度。而且正如当初昂贵的晶体管现在变便宜一样,作为稀缺资源的主干网带宽,在不远的将来也会越来越充裕,最终会实现免费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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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德定律”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认为最有效的商业模式,是尽量消耗价格较低的资源,避免使用价格较高的资源,实现成本最低。以往的科技革命都引起了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其根本原因是,新技术、新模式的产生会使得成本降低、效率提高,所以理性的生产者都会选择运用新的技术来进行生产。发展到现在,互联网资源可以说已经成为了最廉价的资源,也是当前生产经营应该充分利用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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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特卡夫定律是一个关于网络的价值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的定律,由乔治·吉尔德于1993年提出,但以计算机网络先驱、3Com公司的创始人罗伯特·梅特卡夫的姓氏命名,以表彰他在以太网上的贡献。“梅特卡夫定律”是关于互联网价值衡量的一个重要定律,与前面两个定律不同,它的内容不在于对信息科学技术发展速度的预测,而是为网络价值的测算提供了一种预估模式。当网民人数出现增长时,网络资源并不会由于人数的增加,而使得每人得到的网络资源减少,相反网络的价值会出现爆炸式的增长,而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更多的资源。当使用人数寥寥无几时,能够分享的网络信息和资源就会很有限,而当使用人数逐渐增多时,不仅共享资源逐渐增多,也会吸引更多的用户开始加入,网络资源又会增多,如此往复,网络资源会出现几何级数的增长,总价值迅速增大;电话同样拥有这一特性,使用人数少,电话的便捷性体现不出来,随着人数的增多,便捷性会越来越强,又会吸引更多的人使用电话,如此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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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摩尔定律”与“吉尔德定律”是从微观角度描述了电脑性能加强、数据传输速度加快、成本下降的网络运行规律,“梅特卡夫定律”则是从宏观的角度解释了出现这种规律的原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互联网经济的正外部性以及边际效用递增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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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达维多(Davidow)认为,任何企业在本产业中都必须不断更新地自己的产品。一家企业如果要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就必须第一个开发出新一代产品。如果被动地以第二或者第三家企业将新产品推进市场,那么获得的利益远不如第一家企业作为冒险者获得的利益,因为市场的第一代产品能够自动获得50%的市场份额。尽管可能当时的产品还不尽完善。例如英特尔公司的微处理器并不总是性能最好、速度最快的,但是英特尔公司始终是新一代产品的开发者和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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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4月26日,许多新闻媒体都报道了英特尔公司牺牲486,支撑奔腾586的战略。这一决定反映了英特尔公司的一个长期战略,即运用达维多定律的方法,要比竞争对手抢先一步生产出速度更快、体积更小的微处理器。然后通过一边削减旧芯片的供应,一边降低新芯片的价格,使得电脑制造商和电脑用户不得不听其摆布。英特尔公司通过使用这种战略,把许多竞争对手远远抛在了后面,因为这些竞争对手在此时生产出的产品尚未能达到英特尔公司制定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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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维多定律告诉人们:只有不断创造新产品,及时淘汰老产品,使成功的新产品尽快进入市场,才能形成新的市场和产品标准,从而掌握制定游戏规则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其前提是要在技术上永远领先。企业只能依靠创新所带来的短期优势来获得高额的“创新”利润,而不是试图维持原有的技术或产品优势,才能获得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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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效应是指经济行为主体从一个系统转换到另一个系统时,将发生转移成本,当转移成本过高时,经济行为体将会被局限在原来的系统之中。其本质是你将来的选择受到现在类似选择的约束。锁定现象可以发生在用户身上,也可以发生在企业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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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Arthur W B)最先做出关于技术演变过程中路径依赖的开创性研究。阿瑟认为,新技术的采用往往具有收益递增的机制,先发展起来的技术通常可以凭借先占的优势,实现自我增强的良性循环,从而在竞争中胜过自己的对手。与之相反一种较其他技术更具优势的技术却可能因晚到一步,没有获得足够的支持者而陷于困境,甚至“锁定”(lock-in)在某种恶性循环的被动状态之中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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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相同意义上的科学技术产品,一个是较先进入市场,积累了大量用户,用户对其已产生依赖;另一个较晚才进入市场,同种意义上的科学产品,用户对第一个已经熟悉了解,而另一个还需要用户重新学习了解,产生了很大麻烦,因此较晚进入市场的那个很难再积累到用户,从而慢慢退出市场。先进入市场的那个相当于已经锁定了同种类型的科学产品,从而发展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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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着收益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锁定效应的演化过程为:空间集聚形成后集聚经济体的创新网络推动的产业集群不断演化,在一定阶段形成“路径依赖”的特征,促进产业集群不断成长并走向成熟。而“路径依赖”特征则将诱发产业集群生命周期演化中的“锁定效应”,并导致产业集群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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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比尔定律(Andy and Bill's Law)是对IT产业中软件和硬件升级换代关系的一个概括。上世纪90年代从一个计算机会议中流传出一句名言:Andy gives, Bill takes away.(安迪提供什么,比尔拿走什么)。安迪指英特尔前CEO安迪·格鲁夫,比尔指微软前任CEO比尔·盖茨,这句话的意思是,硬件提高的性能,很快被软件消耗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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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定理给所有的计算机消费者带来一个希望,如果消费者今天嫌计算机太贵买不起,那么等十八个月就可以用一半的价钱来买。要真是这样简单的话,计算机的销售量就上不去了。需要买计算机的人会多等几个月,已经有计算机的人也没有动力更新计算机。其他的IT产品也是如此。安迪比尔定律和摩尔定律像两只无形的手,推动着信息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软件开发商,通过设计优良的界面,丰富的功能,来满足挑剔的用户,不再受制于硬件性能。另一方面:不断升级的软硬件,使得老产品的价钱迅速下降,让消费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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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微软为首的软件开发商“吃掉”硬件提升带来的全部好处,迫使用户更新机器让惠普和戴尔等公司收益,而这些整机生产厂再向英特尔这样的半导体厂订货购买新的芯片、同时向Seagate等外设厂购买新的外设。在这中间,各家的利润先后得到相应的提升,股票也随着增长。各个硬件半导体和外设公司再将利润投入研发,按照摩尔定理制定的速度,提升硬件性能,为微软下一步更新软件、“吃掉”硬件性能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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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一个中档手机的计算性能,超过了2014年的个人计算机,而且还按着摩尔定理预计的速度在增长。虽然在手机行业,并没有一个类似微软的通用操作系统公司存在,但是手机制造商自己、运营商和增值服务商加在一起起到了微软的作用。它们在提供新的但是越来越消耗资源的服务,使得用户不得不几年更新一次手机。安迪-比尔定理把原本属于耐用消费品的电脑、手机等商品变成了消耗性商品,刺激着整个IT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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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前Google的CEO埃里克·施密特在一次采访中提出:你反过来看摩尔定律,一个IT公司如果今天和18个月前卖掉同样多的产品,它的营业额就要降一半。IT界把它称为反摩尔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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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摩尔定律对于所有的IT公司来讲,都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一个IT公司花了同样的劳动,却只得到以前一半的收入。反摩尔定律逼着所有的硬件设备公司必须赶上摩尔定律所规定的更新速度,而所有的硬件和设备生产厂活得都是非常辛苦的。曾经引领风骚的太阳公司就是受反摩尔定律影响的著名例子,其由于无法跟上整个行业的速度,被IT生态链上游的软件公司甲骨文并购了。AMD要不是因为政府对英特尔反垄断的限制,恐怕也已经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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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摩尔定律促成科技领域质的进步,并为新兴公司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可能。和所有事物的发展一样,IT领域的技术进步也有量变和质变两种。为了赶上摩尔足律预测的发展速度,光靠量变是不够的。每一种技术,过不了多少年,量变的潜力就会被挖掘光,这时就必须要有革命性的发明创造诞生。另外,反摩尔定律使得新兴的小公司有可能在发展新技术方面和大公司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甚至可能取代原有大公司在各自领域中的地位。另外,在通信芯片的设计上,博通和Marvell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原来朗讯的半导体部门,甚至是英特尔公司在相应领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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