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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题      
  知识点:   承建单位   电子政务   建设单位   招标   测试内容   项目后评价   项目审批   硬件   硬件环境

 
某国家重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由中央财政投资,建设内容是在已有基础软硬件环境下进行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公司A为承建单位,并选择了 B监理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目前,各分项建设任务已经完成。
事件1:在开展项目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拟组织系统用户对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测试,并就重点测试内容咨询监理意见。
事件2: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经过六个月的试运行,项目建设单位认为项目达到了竣工验收条件,拟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事件3: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年后,建设单位拟委托项目承建单位A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问题:5.1   针对事件1的描述,作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应包括哪些重点测试内容?
 
问题:5.2   针对事件2的描述,建设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哪些材料?
 
问题:5.3   在事件3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知识点讲解    
   · 承建单位    · 电子政务    · 建设单位    · 招标    · 测试内容    · 项目后评价    · 项目审批    · 硬件    · 硬件环境
 
       承建单位
        负责具体实施的承建方应该有自己的项目管理,监理方代表项目建设方对承建方提出的工程计划进行监督和协调,对一些关键点进行控制。这些关键点主要属于进度、资金及质量的范畴,但不能涉及管理细节。工程项目管理主要以承建方为主,并强调在项目中组织并制定相关计划。
        在一个大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承建方可能有多个,比如硬件提供商、软件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等。而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专业化能促进生产效率和提高生产质量,故而承建方常常分解成一定的层次结构,如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从而使一部分人或企业专注于项目管理的科学化。
        从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既是买方又是卖方;从工程合同的角度来讲,他既要对建设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又要根据分包合同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履行义务,所有的主合同都会限定总承包商可以分包的最大范围。总承包商只能将某些具体的工程施工分包给分包商,但不能分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商不能期望通过分包逃避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作为分包商,一般情况下不与建设方直接发生合同关系。分包商只接受总承包商的统筹安排和调度,它只对总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内规定的责任并履行规定的义务。
        如果总承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则应该赔偿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并造成建设方对总承包商的罚款或制裁,则分包商应该赔偿总承包商的损失。分包商是从总承包商处按分包合同索回其应得部分的,如果总承包商无力偿还债务,则分包商也同样蒙受损失,因此分包商的利益通常与总承包商的利益密切相关。
 
       电子政务
        所谓电子政务,就是政府机构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因特网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和空间及部门之间的分隔限制,向社会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规范而透明的、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电子政务的主要模式有4种,分别为G2G、G2E、G2B和G2C。
        (1)政府对政府(Government To Government,G2G):政府内部、政府上下级之间、不同地区和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实现的电子政务活动。G2G模式是电子政务的基本模式,包括电子法规政策系统、电子公文系统、电子司法档案系统、电子财政管理系统、电子办公系统、电子培训系统和业绩评价系统等。
        (2)政府对公务员(Government To Employee,G2E):政府与公务员(即政府雇员)之间的电子政务,主要是利用Intranet建立起有效的行政办公和员工管理体系,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管理水平服务。G2E是政府机构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内部电子化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G2G、G2B和G2C电子政务模式的基础。
        (3)政府对企业(Government To Business,G2B):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电子政务,包括电子采购与招标、电子税务、电子证照办理、信息咨询服务和中小企业电子服务等。
        (4)政府对公民(Government To Citizen,G2C):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电子政务,是指政府通过电子网络系统为公民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教育培训服务、就业服务、电子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网络服务、公民信息服务、交通管理服务、公民电子税务和电子证件服务等。
 
       建设单位
        建设方是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者,有时也是项目的最终使用者,是在工程建设阶段的全权代表,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投资额度、工程质量、投入使用时间和使用寿命直接关系着建设方的切身利益。虽然承建方、监理方与建设方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但由于建设方是投资方,掌握着项目的最终资源——决定了其他方为从属地位,所以说建设方对工程项目管理起着主导性作用。建设方加强和改善对项目的管理是从根本上实现项目按质如期完成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作为项目管理集体中的主要负责人,建设方的作用是阐明本项目的目标并确认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组织协调参与各方为此目标而通力合作,在管理决策过程中做出决策。但在某些具体的项目管理事务中,建设方并不总是处于主要负责人的地位,还要作为裁判、支持者、服务员及督促员的角色。
 
       招标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因此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与招标公告相同。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歧视待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测试内容
        由于每种测试所花费的成本不同,如果测试步骤安排得不合理,将会造成为了寻找错误原因而浪费大量的时间以及重复测试的情况。因此,合理安排测试步骤对于提高测试效率和降低测试成本有很大的作用,信息系统测试分别按硬件系统、网络系统和软件系统进行测试,最后对整个系统进行总的综合测试。
        (1)硬件测试。
        在进行信息系统开发中,通常需要根据项目的情况选购硬件设备。在设备到货后,应在各个相关厂商配合下进行初验测试,初验通过后将硬件与软件、网络等一起进行系统测试。初验测试所做的工作主要如下。
        .配置检测,检测是否按合同提供了相应的配置,如系统软件、硬盘、内存、CPU等的配置情况。
        .硬件设备的外观检查,所有设备及配件开箱后,外观有无明显划痕和损伤。这些包括计算机主机、工作站、磁带库、磁盘机柜和存储设备等。
        .硬件测试,首先进行加电检测,观看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有无报警、屏幕有无乱码提示和死机现象,是否能进入正常提示状态。然后进行操作检测,用一些常用的命令来检测机器是否能执行命令,结果是否正常。例如,文件复制、显示文件内容、建立目录等。最后检查是否提供了相关的工具,如帮助系统、系统管理工具等。
        通过以上测试,要求形成相应的硬件测试报告,在测试报告中包含测试步骤、测试过程和测试的结论等。
        (2)网络测试。
        如果信息系统不是单机,需要在局域网或广域网运行,按合同会选购网络设备。在网络设备到货后,应在各个相关厂商配合下进行初验测试。初验通过后网络将与软件、硬件等一起进行系统测试。初验测试所做的工作主要如下。
        .网络设备的外观检查,所有设备及配件开箱后,外观有无明显划痕和损伤,这些包括交换机、路由器等。
        .硬件测试,进行加电检测,观看交换机、路由器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错误和报警。
        .网络连通测试,检测网络是否连通,可以用ping、 telnet、 ftp等命令来检查。
        通过以上测试,要求形成相应的网络测试报告,在测试报告中包含测试步骤、测试过程和测试的结论等。
        (3)软件测试。
        软件测试实际上分成4步:单元测试、组装测试、确认测试和系统测试,它们将按顺序进行。首先是单元测试(Unit Testing),对源程序中的每一个程序单元进行测试,验证每个模块是否满足系统设计说明书的要求。组装测试(Integration Testing)是将已测试过的模块组合成子系统,重点测试各模块之间的接口和联系。确认测试(Validation Testing)是对整个软件进行验收,根据系统分析说明书来考察软件是否满足要求。系统测试(System Testing)是将软件、硬件、网络等系统的各个部分连接起来,对整个系统进行总的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测试。
        下面将分别对单元测试、组装测试、确认测试和系统测试的内容和要求加以说明。
 
       项目后评价
        信息系统后评价是一门综合性的管理学科,涉及信息技术、市场分析、统计调研、统计分析、经济管理、过程管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多个学科。信息系统后评价通过对已经建成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综合的调研、分析、总结,对信息系统目标是否实现,信息系统的前期论证过程、开发建设过程以及运营维护过程是否符合要求,信息系统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管理效益以及社会效益,信息系统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等方面工作内容做出独立、客观的评价。
        信息系统后评价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信息系统的目标评价、过程评价、效益评价和可持续性评价四个方面的工作。
               信息系统目标评价
               信息系统目标评价是信息系统后评价的重点所在,评价信息系统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就是信息系统是否实现了信息系统规划之初所设置的各种目标。进行信息系统目标评价时要分析和评价项目预设目标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同时判断信息系统项目立项时设定的各项目标的满足程度。
               信息系统过程评价
               信息系统过程评价是从过程分析和审查的角度来评价过程的符合性以及合理性。信息系统过程评价重点关注信息系统的全过程管理是否按照计划进行,是否针对过程管理中出现的重大偏差进行了及时应对和原因分析,是否完整地分析和预见了信息系统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偏差对信息系统开发和运维工作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等。信息系统过程评价还要对过程管理水平以及过程质量做出相应的评价。
               根据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特点,信息系统过程评价主要包括信息系统前期论证阶段、信息系统招投标阶段、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阶段以及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四个阶段的过程评价。
               信息系统效益评价
               信息系统的效益评价是信息系统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它对信息系统的运行效果做出评价,并为信息系统的可持续性评价提供判断依据。
               信息系统效益评价一般包括:
               .信息系统技术评价:包括信息系统的技术路线选择是否正确,是否具备较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信息系统功能目标的实现程度,信息系统项目资源的使用效果,信息系统中的技术创新或对新技术的应用等。
               .信息系统经济效益评价:主要集中于经济方面的分析。对于经营性的信息系统,经济效益包括项目财务分析和相关的经济分析;对于非经营性的信息系统则包括投资分析、成本分析和相关的经济分析。例如对于那些电子商务类的系统平台进行经济效益评价时,其重点将集中于财务分析,如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内部投资回报率等指标的分析;对于电子政务类的系统平台则主要集中于投资分析和成本分析,集中于项目的投资额、项目的总成本和阶段成本等指标的分析。
               .信息系统管理效益评价:一般而言,信息系统都是为了支持传统的业务而开发出的支持性系统,它可以视为传统手工业务的扩展和延伸。与传统的业务模式相比,基于信息系统支持的工作模式具有效率更高、响应时间更快、所对应的管理效率更高、管理效益更好等特点。信息系统管理效益评价就是评价信息系统的应用为组织创造了怎样的管理效益。
               .信息系统社会效益评价:主要集中于评价信息系统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所产生的积极作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其中,社会效益包括信息系统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贡献,信息系统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信息系统对创造就业机会的贡献等;社会影响则包括信息系统可能产生的国际、国内影响,信息系统对国际交流、行业内交流的促进作用等。
               .信息系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系统环境影响评价应体现信息系统可能给区域自然环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带来的实际影响,对于那些在立项论证阶段认为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信息系统项目,还应将信息系统项目产生的实际环境影响与立项报告的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对比分析,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差异做出进一步的原因分析。
               信息系统可持续性评价
               信息系统的可持续性评价主要是评价信息系统持续运营和发展的可能性,分析信息系统的既定目标是否能够持续实现,评价信息系统在未来是否能够持续稳定地不断升级,以及在组织范围内,未来是否能以相似的方式实施同类信息系统项目。
               信息系统的可持续性评价应结合信息系统的项目类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的技术特征和业务特征等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综合评价信息系统的在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可持续性,以及信息系统在资金预算、人员配备、管理支持等方面的可持续性。
               对信息系统可持续性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系统的运营维护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人员的经验和能力、财务支持等内部因素,以及组织的战略规划、管理策略、市场前景、行业竞争等外部因素,信息系统可持续评价应基于对信息系统内外部因素的评价充分展开。
 
       项目审批
        项目审批是指项目审批部门对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文件是后续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少量调整且其调整内容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硬件
        硬件是计算机物理设备的总称,也称为硬件设备,通常是电子的、机械的、磁性的或光的元器件或装置,一般分为中央处理器、存储器和输入、输出设备。
 
       硬件环境
        计算机主机和外部设备以及服务器等构成了电子商务的硬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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