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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标准代号、编号方法是以1963年8月《国家科委关于统一标准代号,编号的几项规定》文件为基础,逐渐形成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国务院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都做了较大调整。为加强标准化工作管理,规范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代号,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1998年8月2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代号(5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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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家标准代号是以“国标”两个字的大写汉语拼音“Guo Biao”的第一个字母“GB”来表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代号(四位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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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实物标准(样品),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编号方法为国家实物标准代号(为汉字拼音大写字母“GSB”)加《标准文献分类法》的一级类目、二级类目的代号及二级类目范围内的顺序、四位数年代号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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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代号由汉字拼音大写字母组成。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及标准发布年代号(四位数)组成。行业标准也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下表中给出的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是在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后面加“/T”,例如农业行业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是N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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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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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代号以大写汉语拼音字母“DB”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再加斜线“/”组成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再加“T”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地方标准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及年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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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DB**/****-2000”为某省、自治区或直辖市2000年制定的某项强制性地方标准;“DB**/T****-2000”为某省、自治区或直辖市2000年制定的某项推荐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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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的代号,一般以“Q”(企)字为分子,以免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混淆;企业标准代号前,一般应冠以所在省份的简称;企业标准代号的分母,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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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的编号由企业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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