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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M意为每千人印象成本,指的是广告播放过程中,听到或看到某广告的每一人平均分担到多少广告成本。在网上广告,CPM取决于“印象”尺度,通常理解为一个人的眼睛在一段固定的时间内注视一个广告的次数。例如说一个广告横幅的单价是1元/CPM的话,意味着每一千个人次看到这个Banner的话就收1元,以此类推,10 000人次访问的主页就是10元。至于每CPM的收费究竟是多少,要根据以主页的热门程度(即浏览人数)划分价格等级,采取固定费率。国际惯例是每CPM收费从5美元至200美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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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意为每点击成本,即以每点击一次计费。它仍然以1000次单击为单位。与CPM相比,CPC更科学、更细致,它按实际单击次数而不是页面浏览量为标准,这样就排除了有些网民只浏览页面而不看广告的情况,但CPC成本比CPM要高,尽管如此,CPC比CPM更受欢迎,因为它能直接明确地反映网民是否对广告内容感兴趣,而且是宣传网站站点的最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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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P是指根据每个商品的购买成本决定广告费用,其好处是把商品的购买和广告费用联系起来。广告主为规避广告费用风险,只有在网络用户点击旗帜广告并进行在线交易后,才按销售笔数付给广告站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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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为按业绩付费。按业绩收费无论对网站还是广告商来说都是比较公平的。对发布商来说,如果浏览者不采取任何实质性的购买行动,就不可能获利。基于业绩的定价计费基准有点击次数、销售业绩、导航情况等,不管是哪种,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计价模式将得到广泛的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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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时计费就是买断某一时期的广告,实行固定收费制。通常以日、月、年等为计价单位,它操作简单,对网站技术水平要求较低,不需要对浏览量、单击数进行统计,而且广告主与受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简洁明了,大多数小网站普遍采用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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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位置、时段和广告形式的综合计费是目前我国互联网广告主要计价模式。这种计价模式与广告发布位置、时间和广告形式挂钩,而不是与显示次数和访客行为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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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效果评估,是指网络广告活动实施以后,通过对广告活动过程的分析、评价及效果反馈,以检验广告活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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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指标有以下几种,广告主、网络广告代理商和服务商可结合自身广告效果评估的要求,运用这些指标进行效果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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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率。点击率是指网上广告被点击的次数与被显示次数之比。它一直都是网络广告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评估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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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跳率。当网站页面展开后,用户在页面上产生的首次点击被称为“二跳”,二跳的次数即为“二跳量”。二跳量与到达量(进入网站的人)的比值称为页面的二跳率。这是一个衡量外部流量质量的重要指标。该值初步反映广告带来的流量是否有效,同时也能反映出广告页面的哪些内容是购买者所感兴趣的,进而根据购买者的访问行径,来优化广告页面,提高转化率和线上交易额,大大提升了网络广告投放的精准度,并为下一次的广告投放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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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增长率。对一部分直销型电子商务网站,评估他们所发布的网络广告最直观的指标就是网上销售额的增长情况,因为网站服务器端的跟踪程序可以判断买主是从哪个网站链接而来、购买了多少产品、什么产品等情况,从而,对于广告的效果有了最直接的体会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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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复率。网络广告发布期间及之后一段时间内客户表单提交量,公司电子邮件数量的增长率,收到询问产品情况或索要资料的电话、信件、传真等的增长情况等等,回复率可作为辅助性指标来评估网络广告的效果,但需注意它应该是由于看到网络广告而产生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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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化率。“转化”被定义为受网络广告影响而形成的购买、注册或者信息需求。有时,尽管顾客没有点击广告,但仍会受到网络广告的影响而在其后购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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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网络广告效果的三种基本方法:对比分析法、加权计算法和点击率与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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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比分析法。无论是旗帜广告,还是邮件广告,由于都涉及到点击率或者回应率以外的效果,因此,除了可以准确跟踪统计的技术指标外,利用比较传统的对比分析法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当然,不同的网络广告形式,对比的内容和方法也不一样。对于标志广告,除了增加直接点击以外,广告的效果通常还表现在品牌形象方面,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广告主不顾点击率低的现实而仍然选择标志广告的主要原因。当然,品牌形象的提升很难通过量化指标衡量,不过可以利用传统的对比分析法,对网络广告投放前后的品牌形象进行调查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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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权计算法。所谓加权计算法就是对投放网络广告后的一定时间内,对网络广告产生效果的不同层面赋予权重,以判别不同广告所产生效果之间的差异。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对不同广告形式、不同投放媒体或者不同投放周期等情况下的广告效果比较,而不仅仅反映某次广告投放所产生的效果。显然,加权计算法要建立在对广告效果有基本监测统计手段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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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假定在A网站投放的BANNER广告在一个月内获得的效果为:产品销售100件(次),点击数量5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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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假定在B网站投放的BANNER广告在一个月内获得的效果为:产品销售120件(次),点击数量3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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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这两次广告投放效果的区别呢?可以为产品销售和获得的点击分别赋予权重,根据一般的统计数字,每100次点击可形成2次实际购买,那么可以将实际购买的权重设为1.00,每次点击的权重为0.02,由此可以计算上述两种情况下,广告主可以获得的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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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总价值为:100×1.00+5000×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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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总价值为:120×1.00+3000×0.0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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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虽然第二种情况获得的直接销售比第一种情况要多,但从长远来看,第一种情况更有价值。这个例子说明,网络广告的效果除了反映在直接购买之外,对品牌形象或者用户的认知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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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率与转化率。点击率是网络广告最基本的评价指标,也是反映网络广告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量化指标,不过,随着人们对网络广告了解的深入,点击它的人反而越来越少,除非特别有创意或者有吸引力的广告,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网页上广告的数量太多而无暇顾及、浏览者浏览广告之后已经形成一定的印象无须点击广告或者仅仅记下链接的网址,在其他时候才访问该网站等等,因此,平均不到1%的点击率已经不能充分反映网络广告的真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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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对点击以外的效果评价问题显得重要起来,与点击率相关的另一个指标——转化率,被用来反映那些观看而没有点击广告所产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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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率”最早由美国的网络广告调查公司AdKnowledge在“2000年第三季度网络广告调查报告”中提出,AdKnowledge将“转化”定义为受网络广告影响而形成的购买、注册或者信息需求。正如该公司高级副总裁David Zinman所说,“这项研究表明浏览而没有点击广告同样具有巨大的意义,营销人员更应该关注那些占浏览者总数99%的没有点击广告的浏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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